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二批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推动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选拔培育优秀参赛项目,现启动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一定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并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一、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项目选题及类型

1.项目申报人须按照《2025年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训练计划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研究方向,在具体课题指南方向下,结合自身学术研究兴趣,选择合适切入点进行研究。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是指与我国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实践和理论相关的前沿课题,或既具有区位优势与地方特色又具有重要实践与理论价值的前沿课题,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具有参加校级参赛项目选拔的潜力。

3.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是指发挥学生创新思维,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可能会产生一定科研成果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凡能在一年内正常结项的,均可申请。项目所有成员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2.每个团队需确定1名项目主持人,团队总人数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需明确分工。在同批次此项目中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3.在校期间已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校级学术科研项目的学生不得再以主持人身份申请。

4.每个项目均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有一定教育行业经验的校外人员参与指导。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所有成员信息不得变动,各类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一年。

2.学生根据立项情况进行课题研究,提交研究阶段报告或论文开题报告并参加各类相关活动。学院将对项目进度、完成质量、参与活动情况等进行考核。

3.学院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具体结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项目组提交的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要求,严禁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提交成果若涉嫌学术不端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凡是弃项、中期检查不合格、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作为后续向学校推荐申请校级项目的相关依据。

6.项目资助经费由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统筹支持,专款专用,每个项目的经费由项目成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调配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五、申报程序及安排

1.项目申报阶段。学生按要求填报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6月25日前完成填写。

2.项目评审立项阶段。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各等级立项项目,75日前完成院内公示立项名单。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将项目申报书和《2025年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于6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xjyjgb@suda.edu.cn,逾期不予受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撤销课题。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67163125。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

师范学院

2025年6月5日


附件1:2025年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训练计划课题指南.docx

附件2: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3:2025年苏州大学新教师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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