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优计划”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面向在读研究生遴选“国优计划”研究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遴选条件与培养模式

面向苏州大学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非教育类2023级研究生(含博士、硕士)进行遴选,结合学生基本情况和面试等综合考察学生从教潜质,按照“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原则,遴选 20 名“国优计划”研究生。

入选苏州大学“国优计划”的研究生,将在攻读原学位同时进行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教育硕士方向培养,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的“双导师制”,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考核方式

1. 10月10日前,有报考意向研究生填写《苏州大学2023年“国优计划”研究生报名表》并附相关材料(科研/获奖等),经现学专业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核后,由各学院汇总交至苏州大学师范学院(凌云楼406)。

2. 10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按一定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 10月20日前,组织面试考核,公示入选名单。

四、从教激励

(一)纳入免试认定。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研究生可参照苏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与地方共同探索“订单”培养。探索建立苏州大学“国优计划”研究生与地方基础教育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

(三)与地方合作组织专场招聘。积极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做好“国优计划”研究生的就业工作。

(四)支持和关注个人专业发展。苏州大学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帮助“国优计划”研究生成长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

五、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师范学院,顾老师,0512-67163020;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刘老师,0512-65227655。

附件:苏州大学2023年“国优计划”研究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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